介入公告 | 修建国道占用承包地,村主任口头通知补偿金额却不出示任何文件,盛廷律师介入维权
已被浏览36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6-25
关键词
土地征收
法律规定,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修路必须要经过法律程序审批,将土地性质转换为国有建设用地。但是并非所有的修路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收,内蒙古包头某村村民就因国道建设,没有见到任何手续而找到盛廷律师。
刘先生等人是某区某村的村民,在当地拥有合法承包地,因修建国道项目,承包地面临占用。众人告诉律师说:“这次征地没有任何文件和审批手续,更别说补偿方案了,只有村干部口头告诉我们补偿是每亩地15万元。但我们了解到的是补偿实际是25万,村里每亩扣留10万。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没有签字。”
这是村里的大多数被征收人所面临的情况,此次咨询律师的众人中还有位高先生。此次征地共涉及高先生7亩土地,其中有五亩土地和村里有争议。
经过盛廷律师的了解,争议部分的土地是高先生的父亲(已过世)在2005年租赁给村里发展养殖使用的土地,当时协商说是租用,但是村里没有和他们签订过任何租赁协议,只有一份领取费用的花名册。
如今这部分土地也在修路范围内,可村里却连每亩15万的补偿都不想给,直接说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已经收回村里。高先生看着手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表示疑惑,明明相关证件在自己手里,自己也没有和村里签订任何交回经营权的协议,经营权怎么就被收回了呢?
为此,他们希望盛廷律师介入到案件当中,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盛廷律师现已接受村民们的委托,将进一步核实此次征收情况和土地纠纷问题,并针对占地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尽职尽责地维护村民们的合法权益。
注:本文根据接案笔录当事人口述整理,案件事实需要律师介入之后进一步查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