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 四川绵阳征收案件:村民房屋被征收,补偿只有几百一平,重建成本都不够
已被浏览514次 更新时间:2023-07-06
关键词
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有条法定原则,即“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然而实践中,不少农村地区房屋在征拆过程中,征收方制定的补偿标准根本无法满足这条原则,甚至连建房成本都不够,四川省绵阳市的赵先生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赵先生告诉盛廷律师:“我的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专用收据》《建房许可证》,征收部门找我商量安置补偿,对房屋的补偿仅有几百元一平米,宅基地是统规统建。但这个补偿实在过低,重置成本都不够,我们不能接受。”
因不认可过低的补偿标准,赵先生没有签安置补偿协议,但他深知坐等不是好办法,合法征收具备强制性,等到房子被强拆,那能做的也有限,在经过慎重考虑和对比后,出于对盛廷律师团队的专业认可,赵先生希望盛廷律师介入,帮其争取公平合理补偿安置。
盛廷律师详细了解了赵先生的情况,现已承接赵先生的案件,团队律师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权策略,以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尽职尽责帮助赵先生依法维权。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