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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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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相隔不远的两村征收土地,补偿款却相差两倍,山西太原村民委托盛廷律师维权
已被浏览212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7-17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那么什么样的补偿是公平和合理呢?这两个字的含义太过宽泛。相比合理补偿,不公平的补偿方式被征收人更容易发现也更令人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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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的王女士等人的土地因建设大学面临征收。2022年11月,区政府发布了《某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之后,征收机关随即联系到王女士等被征收人沟通补偿事项。几次沟通下来,按照之前村里的征收补偿款8万元一亩计算,而实际上,隔壁村征收土地能给到17万左右,比他们补偿款的两倍还多。


这明显是不公平的。


在征收范围内,王女士有1.5亩承包地和1.5亩的开荒地,上面都种有果树,而征收方却说无证的1.5亩开荒地只能给王女士果树的补偿。王女士告诉盛廷律师:“当时还是荒地的时候,我投入了不少钱用于治理,我认为开发投资的部分也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了解完王女士等人的诉求和情况后,盛廷律师告诉众人:征收集体土地必须要发布公告通知,征地批文要公告,大家有没有见到过相应的公告文件?王女士等人说只有一份预征收公告,其他的文件均没有见到过。


王女士等人希望委托盛廷律师介入到他们的案子当中去,帮他们合法地争取到合理、公平的安置补偿。


盛廷律师现已接受村民们的委托,将根据众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权策略,以所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承办经验尽职尽责维护众人合法权益。其他当事人有类似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律所010-60646818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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