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 拆迁方说房屋无证就是违建,什么道理?河南安阳村民找到盛廷律师
已被浏览549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7-20
“我的房子因为修路要拆迁,我想咨询律师如何依法获得合理补偿?”近日,河南安阳的张先生因拆迁补偿纠纷问题找到盛廷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张先生告诉律师:“2007 年,我与隔壁村的村民签署《房屋、土地契约书》,购买了房屋 10 间、过路桥、房屋门窗等建设设施、设备。买下房屋后,我将其装饰装修用于餐厅经营及自家居住,并先后两次在房屋原来的基础上对房屋进行了修建。”
“今年村里的工作人员说受镇里委托,口头通知我说要拆迁,但他们没有说此次拆迁的具体项目,也没说补偿标准。村里的工作人员第二次过来谈的时候,问房子是否有证,然后说无证就是违建,可能会按违建拆除。但是村委会盖章的全村房屋图里,有我的房子及我的名字,餐厅有营业执照。”
张先生这次遇到了拆迁中的典型情形,即“以拆违代拆迁”。这是征收方惯用的伎俩,将无证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迫使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甚至不予任何补偿。
盛廷律师提醒张先生不要自乱阵脚,基于历史遗留原因很多农村房屋都没有证件,这是客观现实,不是光靠农村村民就能克服和解决的问题。即使真是违建,关于违建认定和拆除要遵循法定程序,征收方也没有权利立刻拆除,法律保障了房屋所有权人陈述申辩、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
张先生希望盛廷律师介入,帮助他通过法律程序应对此次拆迁并依法获得合理的补偿安置。盛廷律师接受张先生委托,将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合适承办方案,以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诉讼经验帮助张先生维护合法权益。
其他当事人有征收拆迁、强拆等类似困惑法律问题的,可以联系盛廷律所相关律师01060646818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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