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钢材市场拆迁,商户补偿一平二百还没有停产停业损失,盛廷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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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07
关键词
补偿安置
近日,扬州市的姚先生因市场商铺拆迁补偿问题找到盛廷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我们是江苏省扬州市一钢材市场的经营户,土地不是我们的,但市场道路是我们商户集资修建的,地上建筑有一些是我们自己建的。现在这个市场说是要拆迁,具体项目不知,拆迁办公示栏张贴的公告显示是《钢材市场及周边庄台地块房屋征收(搬迁)项目》。 我们家还没看到测量评估结果,其他商户被评估的补偿每平只有 200 - 500 左右。这个太低了,完全无法补偿我们的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由县市一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且依法公告,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时需征求被征收人意见,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盛廷律师询问姚先生是否见过上述文件或参与选定评估机构。姚先生表示自己未曾见到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也未参与选定评估机构,对方口头告诉他们补偿可协商,但没有停产停业损失。
姚先生认为目前了解到的补偿标准十分不合理,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找到在征拆方面有丰富案件承办经验的盛廷律师。盛廷律师在了解姚先生的情况后,从征收项目、征收合法性等方面入手,为其进行了细致的法律分析,又对下一步如何提起救济程序进行了讲解。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在充分了解后,姚先生希望有丰富行政诉讼经验的盛廷律师能代理他们的案件,帮他们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
盛廷律师团队接受姚先生委托承办此案,将根据实际案情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及时启动相应法律程序,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他当事人有上述类似情况或者是其他房屋拆除、征收拆迁相关问题的,可以联系盛廷律师“010-60646818”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