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姚先生在村里申请了76平方米的宅基地,但实际建设的时候占用了181平方米。姚先生在1986年的开始建房,在2000年左右竣工时,五层房子的建筑面积为900多平方米。
建设过程中姚先生总共被罚款2次:第一次是1987年的时候因为未批先建缴纳了违章罚款;第二次是1992年的时候进行了罚款,这两次罚款都是有收据的。除了建设的新房,姚先生还有40多平方米的祖宅。
2022年5月,姚先生遭遇拆迁,拆迁方为了争取拆迁指标,让大家限期签腾空协议。6月,姚先生签署了同意腾空协议,但是并未在确权协议上签字,他明白确权协议一旦签字就要被拆房子。姚先生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家里的水电就被断掉了。
在这期间拆迁办跟姚先生谈的补偿是,合法的宅基地部分按照1:5的比例进行补偿,罚款超占的部分按照1:4的比例进行补偿。其它的房屋主体评估62万,加上装修共72万。
关于此次拆迁姚先生始终没有看到过拆迁的公告和补偿相关文件,也没有人过来给姚先生介绍过安置补偿方面的信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面对程序明显违法,加上征收方的逼迁行为,姚先生果断地拿起了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层层筛选后,他联系到了盛廷律师。盛廷律师根据姚先生此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出具了专业的维权方案以及进行了风险提示。姚先生对盛廷律师的专业还是非常认可的,对盛廷的价值观也是非常的认同,就果断的委托了盛廷。
目前盛廷已经代理此案,将会根据姚先生的案情进展出具专属的维权方案,尽最大的努力为委托人争取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您有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盛廷律所官方电话:01060646818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