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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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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廊坊拆迁安置房烂尾,当事人拿不到房子何去何从?
已被浏览354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11-29
关键词 补偿安置

当遇到征收拆迁时,被拆迁人对于补偿安置方式是有选择权,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也即要钱还是要房。


很多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认为签完协议后只需等拆迁方交付安置房就行。然而,签订协议拆除房屋很容易,等待住进回迁房的时间里也不能轻易放松,要时刻盯着安置房建设。实践中存在一种意外情况,那就是安置房不能如期交付,甚至烂尾。


安置房.png


近日,因遇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履行纠纷,河北廊坊的刘先生找到盛廷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据了解,2020年7月5日,刘先生与征收方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安置补偿协议载明:房屋权属人是刘先生,需给其多套安置房和货币补偿34余万元。


协议约定,待刘先生交付房屋有关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征收方要向其支付货币补偿款总额的50%,剩余款项等完成搬迁及交房后支付。安置房的交付时间则未明确,安置过渡时间暂定为30个月,约定最终以实际回迁时间为准。


签协议同年,刘先生交付房产证给拆迁方,房子被拆。然而截至目前,刘先生仅收到货币补偿5万元,剩余货币补偿款也未曾收到,安置房也未交付


刘先生打听了解到,此次拆迁项目已经找了两拨开发商接盘,但是该开发项目仍未完成,目前仍是烂尾状态。眼看安置房无法交付,刘先生深知不能坐等下去,于是找到盛廷律师团队寻求法律帮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刘先生希望盛廷律师介入,通过法律程序帮助他解决目前问题。盛廷律师接受刘先生委托,将代理其案件,以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案件承办经验帮助刘先生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楼盘烂尾,涉及到的被拆迁人肯定不只一个,建议选择集体抱团、集体维权。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法律支持。如廊坊当地有遇到类似情况当事人,可与盛廷律师及时联系。

 

联系方式配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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