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要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然而实践中,却常有农用地被用于非农建设的情况,老百姓反映情况也未必会得到妥善解决。
近日,内蒙古包头某村的小组村民就因为土地被占用找到盛廷律师寻求法律支持。
赵先生、于先生等人是包头市某村村民小组成员,2020年,为了高效利用土地,村小组将组内的部分承包地流转给村委会,村委会又将土地流转给某经济合作社,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流转协议期限为5年。
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小组的农民朋友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增加农用地的使用效率,提高粮食产量,进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然而合同签订之后,经济合作社不仅没有对土地进行改良,反而在土地上擅自修建了砂石路,一共占用农用地120亩左右,涉及他们小组约80亩土地。
在修路期间,他们就坚决反对,并将违法占地的行为反馈给有关部门,反馈的消息如石沉大海,至今也没有人出面解决。村民们眼看合同期限过了一大半,合作社依然没有任何改良土地的行为。考虑到合同到期后,这部分土地无法耕种,村民们决定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商议,村民们找到了盛廷律师。
盛廷律师前往当地考察后,详细了解了村民们的情况和诉求。他们支持国家发展建设,但是他们也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只希望依法依规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盛廷律师对他们的情况进行了法律分析,并为他们的遭遇进行了普法。听完律师的分析后,更加鉴定了村民们的维权想法,于是委托盛廷律师代理其案件。
如今,盛廷律师已经接受村民们的委托,并根据其具体情况启动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同信任律师,相信法律的村民站在一起,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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