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公告 | 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法院也认可了,遇到拆迁后发现,户口上竟然多了三人?
已被浏览259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1-08
关键词
宅基地
1998年从村民手中购买宅基地之后,王先生在这块宅基地上投入了不少的心力。据王先生自己说,从2003年开始,他就对房屋及院落进行了修缮、翻建和装修,截止目前,除了四面墙体没动过,里面的建筑物全都修缮了个遍。
王先生修建宅基地上房屋后之后,便一直用于居住,但到了2006年,原来的房主后悔了,请求确认当初买卖协议无效,经历了一二审之后,王先生总算是保住了房屋。
拿到法院判决以为万事大吉的他,却不知在他们购买房屋之后,原来房主家迁入了三个人的户口在他的这块住宅上,现在面临拆迁,双方为了拆迁款,又产生了纠纷。
征收方给到的政策是,给王先生进行货币补偿,对原房主家三人进行人头安置。具体的补偿分配,让双方在内部进行协商,因为现在双方对房屋权属产生争议,所以王先生也没有看到货币补偿的评估计算表。可据他了解,和其他人相比,目前给到他的货币补偿每平米就低了将近一半。
这样的巨大悬殊,如果拿到货币另行购房,王先生也很难买到现在这样大小的房子,对此,王先生自然是不乐意。
一边是房屋的补偿款还存在着争议,另一边征收方的价格又让王先生比别人少了一截,面对这样的局面,王先生找到了盛廷律师。
在深入分析案情,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后,综合王先生的诉求,盛廷律师给出了初步的判断,目前,王先生已经委托盛廷律师承接此案,并将针对其实际情制定合适的承办方案,尽最大的努力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如果您有征地拆迁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解决,可以拨打上方联系电话010-60646818直接免费咨询,或者点击下方“免费咨询”一对一咨询。
--------《《《《点击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