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黑龙江新农村改造,约定好十年租期届满后房子归村民所有,可到期后对方却变了卦
已被浏览242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2-21
关键词
安置补偿
导读:最近,盛廷律师团队接受一位粉丝委托,正式介入了这样一个案件。一起来看看任先生遇到了什么事,他又遇到了哪些问题需要帮助呢?
因为新农村改造项目,黑龙江双鸭山的任先生、李先生等13户在2011年遇到了整村搬迁的问题。
在搬迁过程中,连队队长挨家挨户上门谈和村民们谈,村民们没有看到任何文件。李先生等人告诉盛廷律师,当时不论房屋的面积是多大,统一都按照75平米算,一共给一万五千块钱。之后村里就给租廉租房,给了村民们租金,总共是七千五百块钱,但是安家费、搬迁费,这些其他的补偿却一分没有给。
当初村民们之所以会同意,一方面基于对连队队长的信任,另一方面考虑到对方拍胸脯打包票说这些房子十年后就归个人所有。
那时的村民做梦也不会想到,十年之后,对方却出尔反尔。有的村民已经被安置到矿区的安置房,而且还是危房!当初说过有复垦,但后来土地上建设了烘干厂,对方的承诺也很难兑现。更别提现在廉租房已经断水断电,情况对于任先生等人来说非常不利。
任先生说当初只和拆迁办签了租房协议,协议上只约定了十年租期,到期再商议,拆迁方画的“大饼”没有落实到纸面上,口说无凭,任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否主张?
任先生等人最终找到盛廷律师,希望能够通过律师的介入帮助他们得到合理的安置,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必将尽职尽责,为委托人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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