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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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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土地租赁后遭私卖,信访维权被告知“不享有案涉土地权利”,河北承德村民维权
已被浏览264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3-28
关键词 以租代征

土地尚在承包期限内,没经过承包经营权人李先生同意,就被私自买卖,在信访中,李先生得知自己竟然“不享有案涉土地权利”。


李先生本是河北承德某村的村民,涉案5亩左右的土地,起初是李先生通过置换方式取得的荒沟。


2012年,某公司从李先生手里租赁了土地用于修建办公地点,约定每亩地一年给1000元,一次性支付了30年的租金。


本来李先生认为,自己只是将土地租赁出去,没想到的是,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该公司和村小组村民,吃了个饭就把自己的土地给卖了,就连价格还是他自己多方打探才了解到的,一亩地只给2.8万元。


这样的补偿价格是不是合理?李先生走过信访途径,但得到的结论更让他气愤不已,对方直接告诉李先生不享有案涉土地的权利?连土地都不是自己的,那卖不卖地、能不能拿到补偿更成了难以解决的问题。


为此,李先生找到盛廷律师,在李先生的案件中,土地权属、租赁和买断协议的有效性以及补偿的合法性都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目前,李先生等人已经委托律师,之后我们将提供专业意见,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同时,我们也会关注类似案件中的普遍问题,履行律师这一职业的社会责任,为个案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将致力于积极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完善。

 

 联系方式配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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