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不能享受拆迁安置,但要从房子里扣除安置面积?面对口头协议,四川内江村民维权
已被浏览33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5-16
关键词
“安置房每人按20平米计算,你们享受过安置补偿,不能享受安置,但是面积要扣除,所有只有160万的补偿款。”这是征收方口头给董先生及其家人的“协商”结果。
160万看起来不少,但是依然没有办法让董先生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董先生一家生活在四川内江某县,家里有一处580多平米的二层小楼。由于房屋位置好,紧邻二环,他们养殖过鹌鹑、开过超市,都有营业执照,日子过得温馨惬意。启动征收项目后,因施工原因,导致他们无法继续经营。
征收方找到董先生说,他们夫妻二人早在2013年享受过娘家的拆迁安置,所以本次拆迁不能再享受安置,只能给160万的拆迁补偿,但是要从他们房子里把面积扣除掉。面对如此无理的要求,董先生自然不服,决定委托律师维权。
据董先生说,他们夫妻有两个儿子都已经分户成家,本次拆迁和村里其他人一样都享受安置。只有他们没有,征收方虽然这样说,但是没有任何公告和文件。只是告知有征收,要占用他们的房子,然后就进场施工了,到目前为止,已经施工一年多了。
这一年多的施工期间,董先生的养殖和超市都受到了影响,不得不被迫关门。如果能拿到合理合法的补偿,董先生自然也没有怨言,他实在无法理解,既然不给安置却还要扣除房屋面积这一行为。这些补偿款也仅能够让他们在周边购买原来房屋一半面积的房子,极大程度地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盛廷律师经过了解分析,劝告董先生不要轻信征收方的任何口头承诺,律师将依法调查相关征收情况,通过法律手段帮助董先生一家争取原本属于他们的拆迁补偿。
如果您有征地拆迁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解决,可以拨打上方联系电话010-60646818直接免费咨询,或者点击下方“免费咨询”一对一咨询。
--------《《《《点此免费咨询》》》》--------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