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安徽阜阳拆迁:一千多平米的房屋仅补偿160万,因补偿过低,村民拒签协议却遭强拆
已被浏览35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5-17
遇到了征收,选择货币补偿更好,还是房屋补偿更好?很多被征收人对此都会产生疑问。实践中集体土地征收各地情况不一,所以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无论如何,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是个最直观的判断方式。
我们以刘先生的案件为例。刘先生是安徽阜阳某村的村民,2023年,当地因需建设火车北站物流基地,他们的房屋面临拆迁,当时他们收到了阜阳市某区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告》。
刘先生等人对补偿方案充满疑问,因此决定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2024年2月,刘先生等七位居民联系到了盛廷钟常鸣律师。
钟常鸣律师仔细审查了刘先生提供的当地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阜阳北铁路物流基地项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实施细则》。
结合当事人的陈述,钟律师分析认为该案件中有两处不合法的地方:第一,项目的征收程序可能是不合法的,刘先生在此过程中没有看到征收预公告并且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没有征求过村民的意见;第二,刘先生的房屋有1100多平米,但政府给出的安置只按照人口补偿,每人仅补偿20万,刘先生家一共8口人,这样算下来,最终只能补偿160万,如果之后刘先生在重新购置房屋,很难保障其原有的生活水平。
刘先生等村民也在经过深入的讨论和协商后,决定委托盛廷律师事务所代理他们的案件。目前,盛廷律所已经承接此案,律所团队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他们将对居民们的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寻找最佳的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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