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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棚户区改造,250平米的宅基地只按102平米补偿,黑龙江大庆村民委托律师维权
已被浏览237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5-23

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过程中,村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拆迁补偿应当公平合理,反映市场价值。如果村民认为补偿方案不合理,他们有权要求重新评估,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来自黑龙江大庆市某村的村民宋先生就面临了拆迁补偿问题,且从2018年至今问题仍未解决。他的宅基地和房屋在拆迁项目中被低估,补偿方案也不合理,补偿金额远低于市场价值。


宋先生家中有1995年的老宅基地证,批准面积250平米,建筑占地面积93平米,实际有102平米的老房子。


1995年,宋先生在250平米的面积内又建了104平米的房子,与姐姐分别居住,两人都是本村户口。


2014年,他们又建设一个807平米的库房和两个副房,用于经营农业合作社,有营业执照。


2018年,他们遇到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以102平米为主房面积计算,其他为副房,主房每平米2000元,其余每平米400多元,总补偿约79万元。房屋置换提供房票,按证载建筑面积计算,房票价值约每平米2000元,但县城房价已从3800元涨至5500元以上。


周边的房屋拆除后已经建设了学校,还建设了一个加油站,其他的地方都是荒地没有再另行进行建设。


宋先生认为:如果一旦同意补偿,会导致他居住条件恶化。为此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更合理的补偿。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面对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村民应当积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包括公告、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的公示。保留证据,如公告、通知、补偿方案等。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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