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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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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没有征收文件,自然资源部门直接上门谈拆迁?咨询律师后才知道违法点这么多
已被浏览165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6-11

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是法律规定的需要公告的内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安徽宿州的施先生之前因为拆迁安置,置换了一块面积为280平米的宅基地,村里给开了证明。之后,施先生在宅基地上建设了900多平米的三层房屋。由于地理位置比较好,施先生的房屋一直被用来经营。


如今,施先生再次面临征收,自然资源部门的上门协商说是增减挂钩项目要拆除他的房屋,房屋拆除之后用于厂房建设。虽然施先生对增减挂钩了解不多,但是对于征收方给的拆迁还是极为关心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们今后的生活。


施先生说,他们虽然没有看到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但是征收方口头告知的安置补偿无法满足他们现有的生活水平。首先,征收评估中存在缺项漏项的情况,房屋的一层油漆地面没有被列入评估单。其次,征收方只和他们谈了征收房屋的补偿,却没有谈土地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内容。考虑到周边约每平米3000元的房价,施先生无法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在和盛廷律师联系之后,听完盛廷律师讲解完拆迁工作要履行的法定程序,施先生确定了自己没有签字的决定是对的。凭借着对盛廷律师专业性的认可,施先生决定委托盛廷律师来承办自己的案件。


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后续将依照法定程序启动维权,尽职尽责维护施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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