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不同意“先补偿后拆迁”就是“漫天要价”?山东威海村民委托律师维权
已被浏览152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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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先生等三人是山东省威海市某村村民,自2004年起,他们便与村委会签订了《鱼池承包合同》,承包了湖附近的鱼池,养殖面积每人约十余亩。在此期间,他们不仅建造了池塘和看护房,还种植了树木,安装了电缆等设施设备,生活和生意都在这里蓬勃发展。
2017年,一切突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政府为了生态湿地修复,决定对该区域进行整治,禁止了该地区的养殖活动。渔民们被告知,他们需要签署协议并领取补偿金,每人大约40万元。
当他们都已经准备去签字领钱的时候,却被告知先拆除看护房,才能给钱。渔民们不同意这样的补偿方式,从那时候开始,养殖活动也就被迫停止了。
当时,市政府也发出了拆除通知,但到后来,他们又自行撤销了。渔民们通过查询得知,市政府确实发布了通知,规定对养殖设备设施进行补偿,资金由市财政和镇街共同承担。
2022年,市政协在答复一个提案时提到,保护区内的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展开全面整治,但由于养殖户漫天要价、补偿资金欠缺等问题,退养搬迁工作迟迟未能完成。渔民们认为,这份答复恰好说明了禁养事实的存在,且补偿的资金已经到位。
“补偿款一直没有给我们支付,我们想要我们应得的补偿。”鞠先生三人说。他们告诉律师,他们查询到该部门对该湿地保护项目具有1000万元预算,但是为什么这份预算没到他们手上呢?
渔民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应有的补偿,恢复他们平静的生活,为此,他们决定委托盛廷律师来承办其案件。盛廷律师将会对其案件进行深入了解,并针对其案件情况为其制定诉讼策略,开展法律工作,维护鞠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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