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贴钱拆迁?高速公路征收,不给货币补偿和安置房也就算了,盖房子的钱还得村民自己出
已被浏览197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8-14
关键词
土地征收
在四川省南充市某村,村民何先生因面临土地征收补偿争议,向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何先生的房屋和耕地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而面临征拆,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何先生是南充市某村的村民,他的家房屋建于1997年左右,拥有249.2平方米的宅基地和214.33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面积。随着公路的规划和建设,何先生的房屋和耕地被纳入了征拆范围。
征收方要何先生前往高速办签字,但是补偿的方式他并不满意。征收方只提供给了村民宅基地置换的方式,不让他们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的补偿。就算要选择宅基地,也还需要几户被征收人贴钱来搬迁,附近的养殖场再用承包地来置换,如果村民自己寻找宅基地,房屋的重置成本则只按照500-850每平米补偿,对于宅基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村民们也是未知的。
目前,何先生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了几点主要诉求。第一诉求是宅基地补偿,何先生希望征收方能无偿提供新的宅基地,并确保通水、通电,同时能够办理宅基地证;第二诉求房屋补偿,何先生要求房屋补偿合理,按照市场价补偿,以确保能够重建同等面积的房屋。如果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都无法满足,他则希望获得合法的耕地补偿款。
面对征收补偿争议,何先生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盛廷律师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讲解。目前,何先生已经委托盛廷律师承办该案,盛廷律师必将尽职尽责,不负所托,尽最大努力维护何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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