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村民的承包地被镇政府以租赁的方式收回,如今面临征收,他们能否获得征收补偿?
已被浏览252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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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与哥哥分别在村内承包了2.1亩土地,两人共计4.2亩土地;同村的李女士和刘女士在本村共承包5.4亩土地,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没有载明是否为基本农田,但宋先生等人主张自己的土地是基本农田。
据宋先生说,2012年,土地以疑似租赁的方式被镇政府收走,仅有村委干部的口头告知和一份《致村民的一封信》,此外未见任何书面文件。在领款时候,宋先生等人被要求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的文件,但是原件以及复印件未给他们保留。后来在宋先生等人的要求下,合同改成了分期一次性支付,最终给了他们每亩两万多块钱。从2012年至今,农户承包地一直被镇政府占用并转包给他人使用。
2021年3月,县政府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明确了本次征收标准为区片综合地价6.6万元一亩,不涉及附着物和青苗,并按此标准的30%缴纳社保。
2021年12月,省政府作出征地批复,批准征收范围内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目前领款金额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承包期减去已承包期限计算年限,然后村委会截留30%,剩余部分给到承包户,但失地保险不给落实。
宋先生说,承包的土地自23年建设起了占地百余亩的沉淀地,并已建设完成。现在下来了安置补偿的文件,但他们对文件中的内容不予认可,需要起诉撤销。
目前,宋先生等人已经委托盛廷律师承接此案,盛廷律师将会为其制定法律策略,并尽快启动法律程序,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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