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配合签字,到头来该给的补偿一分也不会少给你!”这是征收方为了加速拆迁进程的惯用术语,不少被征收人也会基于对政府的信任,有的甚至会自行拆房,但是最后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口头的许诺全都泡了汤。
陕西西安的王女士和谢先生就是因为听信了征收方的口头承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他们先自行垫付了征收方该补给承租户的500万,但现在去找征收方索要时,对方却一拖再拖。
好几年过去了,征收方不仅不承认他们的补偿资格,甚至还要说他们的房屋有部分是“违建”,他们只好找到了盛廷律师协助维权。
1986年,谢先生跟村民小组签订协议,租赁了14.1亩土地用于生产经营。1987年又和村民小组签订了《联营协议》,前前后后总共投资了1000多万元,于90年末陆续建成两栋别墅和厂房16000平。2014年,随着地铁的规划,这片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
征收过程中,国土资源局与谢先生进行过多次商谈,但补偿标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2017年,一家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了估价,得出的总补偿为800多万,然而谢先生认为这些补偿远远不够成本,他的儿子更是自己找到了一家评估公司,评估出来了1.6亿的价值。
2018年,在补偿没有谈好的情况下,房屋就被拆除了!地铁的出口占用了部分土地,剩余的土地只能一直空置,让谢先生和王女士不能理解的是,他们一直没有收到任何正式的评估单或补偿决定,甚至还是听法院说的,给了他的儿300万。
谢先生和王女士通过信息公开才知道房子是谁拆的,可因为他们不够专业,尽管起诉了国土资源局强拆违法,但都被告知过了起诉期限,诉讼主体也不对。为此,他们联系到盛廷律师,希望律师能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启动相应的程序,落实他们的历史遗留安置补偿问题。
征收本该是城市发展和个人利益的双赢,但在实际的过程中,谢先生的权利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反而遭受了种种挫折。目前,盛廷律师已经介入该案,将会尽快启动法律程序,最大程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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