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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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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没有任何征收文件,征收方就上门谈补偿,厂房加房屋只给150万,江苏苏州村民维权
已被浏览43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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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省苏州市的村民陈女士一家面临宅基地征收补偿问题。他们拥有的宅基地及其附属建筑在征收过程中,遭遇了补偿标准和程序上的争议,为此,联系到了盛廷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征收前,政府必须发布公告,明确征地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确保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其次,补偿方案应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保障他们的参与权。最后,补偿必须合法、合理,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但陈女士却说:征收方未发布公告,也未征求意见,补偿方案的合理性也受到质疑。如此种种,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陈女士一家而言,此次拆迁不仅涉及到一家六口人的居所,也涉及到了他们的厂房。


陈女士的宅基地的批复手续于1988年办理,1993年建成。两层半的楼房,最上面是阁楼,一、二层面积测量为239.22平,在后面还建有厂房。厂房建设于2008年,有营业执照,测量面积是414平。


征收方几次和陈女士沟通,都是口头谈的补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只给150万,如果选择安置房可以给290多平米的安置房。至于厂房,每平米只按照3000元算,外加3000元搬迁费。


陈女士希望通过盛廷律师介入来为自己提高补偿,目前,盛廷律师已经介入此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陈女士一家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如果您也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积极主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保存好关于土地权属、房屋产权等相关证明文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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