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直接给被征收人安排的明明白白,这让邵先生彻底傻了眼,不仅面积缩水一半,就连征收土地公告都从没有见过,怎么区政府就能直接“合法征收”了呢?
收到《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往往意味着如果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征收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一旦被执行,房屋将被毁损灭失,被征收人失去财产,会导致后续维权更加困难,从而使被征收人会处于非常不利的局面。但在该文书未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诉求撤销该文书。
而本在浙江舟山拥有一处合法房屋的邵先生,对于收到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写明的补偿标准,自感强烈不服。
邵先生宅基地上的房屋建造于2007年,实际面积达到400平米,尽管在这份文件上,区政府称已经下发过《征地土地预公告》还下发过《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可邵先生表示,自己从没见过政府张贴征收土地公告,就连征地预公告张贴在哪里,工作人员都不愿告诉他,被征收人知情权如何保障?他不得而知。
此外,邵先生本来400平米的房屋,而区政府认定确权面积仅为188.5平方米,还说在公示期间邵先生没有提出异议。
眼看着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金额不满意,邵先生申请了评估复核,但评估机构的答复是:“认为房屋评估价格系对照该地段附近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未低于市场价格;框架结构房屋的充值价格系根据案涉房屋成新评估确定,未明显低于建造成本价。”
无奈之下,邵先生只好联系到了盛廷律师,他希望能够通过律师介入,来撤销这份文书,争取合理合法的房屋补偿,他希望能够争取到一块宅基地,房屋面积也可以正常计算,或者争取公平合理的货币补偿。
目前,邵先生已经委托盛廷律师介入此案,盛廷之后将尽快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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