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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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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辽宁征收:06年发布征地批文,21年才征收,补偿不仅没提高,还以“无证房”为由少给一半补偿款
已被浏览44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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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还在村里,但是身份却已经从村民变成了居民?尽管王先生心里不太愿接受,但似乎也无力阻碍整个征收的进程。


摄图网_320874304_远东农村土地村庄喷泉爬坡房屋(企业商用).jpg


在征收中,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的过程又是合理合法的话,公民有义务配合完成征收。其中,面对即将失去家园或者生计受到影响的被征收人,理应得到妥善的安置和合理的补偿。反过来说,如果征收程序存在瑕疵,律师的介入也可以从查找违法点入手,来帮助当事人争取更为合理的补偿。


2006年,辽宁省发布征地批文,将王先生房屋所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将他的房屋列入征收红线范围内。但一直拖到2021年,征收工作才正式开展。之后征收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了简单评估并制作了相应的报告。王先生认为,评估报告有漏项,难以反映他房屋的真实价值。2022年2月,市政府对王先生作出补偿决定,为了撤销该决定,他颇费周章。


在成功撤销一次补偿决定后,市政府再次向他作出一份补偿决定,但这一次诉讼,法院的审判结果却并不理想。为此,王先生找到盛廷律师,希望由盛廷律师代其提起上诉通过盛廷专业团队的介入帮助他们争取合理合法的权益。


“对方以我们没有证件为由,补偿只给我们算了一半面积,我们想要争取无证部分的补偿及宅基地补偿。”王先生说。


委托盛廷律师时,案件已经走到上诉阶段,由于时间紧迫,盛廷律师接案之后,尽快对征收过程进行全面审查,并及时提起法律程序,通过自身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王先生的权益进行有力的辩护,力求为王先生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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