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协议就是双方对某一件事情达成一致后的书面记录,它不仅能记录过去协商的结果,也对双方履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常来说,在征收拆迁中,房子都给人拆除了,轮到安置的时候却不管了,或者随便找块地给“糊弄”一下,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这不是明显欺负人吗?”盛廷律师在了解情况后,发自内心地说。
梁先生是广西桂林某村的村民,在当地拥有一处约80平米的房屋。2023年,村里因乡村振兴规划的需要,村委会与梁先生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收回了他的宅基地。在补偿协议上,村委会承诺要在村里的指定区域内为梁先生划一块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并给他5.5万元的补偿。严格来说,这样的拆迁对梁先生来说也是亏本的。建设一处80平米的房屋,建筑材料都不止5.5万元。可为了配合村里的项目,梁先生还是签订了协议。
协议签订后,村委会很快将补偿款转到了梁先生,但是宅基地却左等右等没消息。梁先生经过多次走访,向行政部门寻求过帮助但都没有结果。直到准备划给他的那块土地用于建设了别的项目,村里才给梁先生答复说:“那块地要搞旅游开发,做码头建设,村里有些闲置不用的宅地基可以给你用。”
面对村委会的无理条件,梁先生果断拒绝。既然寻求行政帮助没有效果,那就只好诉诸法律了。于是,梁先生来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盛廷经过了解当地的征收项目得知,梁先生的征收项目可能都存在问题,更不要说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了。
通过律师的分析,梁先生也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和接下来的挑战,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他还是决定委托盛廷律师代为处理案件。
双方沟通过程中,盛廷律师提醒梁先生,任何诉讼都是有风险的,律师不能做任何结果性的承诺,如果接受委托,只能尽全力通过法律手段协助维权。梁先生肯定了盛廷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果断委托律师。如今,盛廷律师已经介入梁先生的案件,正在有条不紊地启动调查取证和诉讼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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