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明明写着两种安置补偿方式,征收方却直接代替村民选择?湖南永州村民维权
已被浏览53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11-05
关键词
宅基地因为铁路建设需要被征收,尽管湖南永州的王先生等三位村民各自持有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对方给出的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都让他们难以认可。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本该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于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这六项补偿必不可少。并且补偿的方式要保障村民的选择权,比如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而这些,此次征收都无法保障。
王先生说:“7月份,我在家收到了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告知书》,我们对补偿金额不认可,直接让我们分散安置,我们认为该补偿方式不合理。”为了控制成本,征收方甚至表示只对厨房进行拆除,补偿厨房的价格。但王先生认为,拆除厨房会导致房屋整体结构都受到影响。
尽管现在村民还没有收到补偿决定,也没有收到评估测算,但征收方只进行了测算,就已经确定了补偿的金额。对于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村民们也并没有看到。
律师认为,首先,根据《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应该有两种安置补偿方式,而征收方直接代替村民选择,强行分散安置存在问题;其次,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无权作出补偿决定。
王先生等人希望律师可以帮助他们撤销已经下发的补偿告知书,并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为此他们决定委托盛廷律师。目前,盛廷律师已经介入此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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