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房屋被断水断电之后,征收方不着急了,自己反而成了“钉子户”,盛廷律师介入维权
已被浏览319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12-11
关键词
棚户区改造
和征收方“抗争”了十年之久后,刘先生终于扛不住了。虽然土地还是没有被征收,但是现在周边高楼林立、周边的道路也早已被封死,刘先生的房屋被生生隔绝成了一座孤岛。尤其是在房屋被断水断电后,早就不具备最基础的居住条件了。
刘先生遭遇的情况是,征收方地拿了、房建了,就刘先生一户留在那里,征收方可是一点也不着急,甚至,他们连谈补偿的诚意可能都没那么大了。
这可急坏了刘先生,于他而言,房屋已经无法正常居住,如果再不能经过合法征收、合理补偿,拖来拖去只会对自己更加不利。为此,他只能联系到了盛廷律师。
在和盛廷律师沟通中,刘先生描述,早在1995年,他就向村委会购买宅基地盖的房屋,有买卖合同,还有评估报告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当房屋遭遇拆迁,征收方却不认可他作为被征收人的权益,征收补偿更是低得可怜。
土地征收本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棚户区改造更是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水平的民生工程,在征收过程中,也必须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再进行开发和建设,而其中,也必然要保障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和妥善的安置。
刘先生自身因为不懂法律的规定,白白浪费了一些时机,目前,他已经委托盛廷律师介入此案,盛廷律师将会根据刘先生的情况,利用自身的丰富法律实践经验,为刘先生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尽职尽责维护刘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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