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江苏南京棚户区改造拆迁,同样的房屋有人不花钱住安置房,有人却要倒贴钱?
已被浏览20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12-23
同样的拆迁项目,但有的人就可以不花一分钱住进安置房,有的人却需要倒贴几万块来买房?这样显失公平的征收拆迁并不在少数,最近,江苏南京的张先生就遭遇了类似的问题。
张先生在南京市某区拥有一处合法的房屋,房屋面积约60平米,房产证之外还有使用面积20多平。这20多米的使用面积虽然没有在房产证上登记,但是在1984年经过厂区同意后加建的。现在张先生遇到棚户改造拆迁,拆迁方给了他货币补偿、原地期房安置、异地现房这三种安置方式选择。
看起来是得到了妥善安置,但实际情况确实不管选择哪一种,都会降低他的生活水平。
2024年7月29日,张先生等人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张先生表示想要住进安置房,还需要自己补贴给拆迁方5万块钱,此外,装修费和租房的钱也都需要自己来承担。而张先生所在小区周边都是成熟的小区,房价在5~6万之间,征收补偿根本没办法满足他们购房的需求。因此他们决定委托律师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盛廷律师在了解了张先生的情况之后,给张先生普及了征收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是如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张先生表示,虽然现在住房环境比较差,但水电正常,他们还能正常居住,实在无法接受这样显失公平的征收补偿方案,愿意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自己的案件,帮助自己拿到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
盛廷律师现已经接受张先生的委托,将尽职尽责,依法依规的启动法律程序,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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