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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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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山西晋中压煤搬迁,村委和矿厂老板口头承诺补偿,“骗”签协议不予补偿?
已被浏览5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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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晋中一个宁静村庄,一场因压煤搬迁项目引发的风波正悄然上演,此次事件涉及众多村民的切身利益,其中赵女士一家的遭遇在搬迁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为此他们紧急联系到了盛廷律师。


赵女士的老房子位于山西晋中,这所房子是其公公购买所得,公公育有两个儿子,赵女士的爱人是第二个孩子。在此次压煤搬迁项目中,一系列不合理的情况接踵而至。


首先,关于补偿标准,他们得到的口头通知是货币补偿每平方米3900元,且没有安置房提供,而周边房价已高达每平5000元,安置房房屋面积为100平方且无证,这样的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值,难以让人接受。


其次,整个流程极不规范,他们从未见过公告,村长和露天矿老板却不停催促签字,甚至在流程未走完时就企图强拆房屋,还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手段,而当时赵女士的大伯仍住在房子里,无奈之下赵女士只能报警。


2024年6月赵女士公公去世,7月份便开始协商拆迁事宜。7月5日上午,矿老板口头承诺给予132万补偿,包括130万元房款和2万元家装补偿,下午赵女士的老公就在矿老板和村长的劝说下签订了协议。当时协议不仅未盖章,也未交给当事人,直至7月6日才盖章,7月8日收到房屋补偿款项,且是直接打到账上,未提前通知。此外,房屋连院共200平米,搬迁过程中连过渡费都未发放,当事人一分钱搬迁费都未领取过。


依据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发布一系列公告,包括征地批文公告、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等,但赵女士一家从未见到过这些公告。这意味着整个征收程序可能存在严重瑕疵,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未得到保障。而且,虽然赵女士已签订补偿协议,但他认为是在被“忽悠”的情况下签订的,这种情况下协议的效力有待商榷。根据相关法律,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撤销。当然撤销协议并非易事,律师提示可以从行政层面去审查批复手续的合法性以及政府的行政监督指导问题。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赵女士一家决定委托律师维权。他们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明确提出诉求:一是希望通过调查取证,与煤矿进行谈判,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二是对露天煤矿的相关行为进行调查,迫使对方兑现承诺。


盛廷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此类案件上经验丰富,之后将依据法律法规,深入调查此次搬迁项目的合法性,积极与相关方进行谈判协商。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但律所将全力以赴,为赵女士一家争取合理合法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让村民在搬迁过程中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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