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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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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山东棚户区改造,拿2018年补偿标准征收,不同意就要收回宅基地?
已被浏览5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1-06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生活水平。但拿六七年前的补偿方案来补偿安置,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可村委会却说,不签字就要收回宅基地,这难道不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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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征收方和村委会的“无赖行为”,赵先生(化名)找到了盛廷律师寻求法律帮助。赵先生告诉律师:六年间,他家房屋“两次”被征收,补偿却一如既往地低。


赵先生在山东某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2017年,当地进行棚户区改造,赵先生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村里大部分人选择了原地回迁,陆陆续续都签约了。但赵先生却迟迟没有签字,他认为:整个征收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补偿标准更是低得让他难以接受。


关于征收合法性,赵先生认为:整个征收过程中没有政府行政部门出面,只有村委会组织,也未见到盖章的文件。另外,补偿标准也很不合理。回迁房仅仅按照1:0.74去安置,甚至没有达到拆一还一的最低补偿标准,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也是按照安置1:0.74的比例,每平米补偿3700元。

因为没有签字,赵先生的房屋未曾拆除,拆迁就这样搁置了。


直到2024年,赵先生等人在当地政府网站上查到了2023年12月发布的《某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上边显示自己村也在征收拆迁范围内。


没多久,村委会竟发起了收回宅基地的表决,要求赵先生等人按照2018年公布的棚户区补偿方案签署拆迁协议,如果再不同意,就要收回宅基地,然后强制清理地上附着物。


时代在发展,现在周边房价平均5000-6000元每平米,村委会仍然拿六七年前的补偿标准来征收,根本无法保障赵先生等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签字,担心房屋被强拆,签了字,越拆越穷的传言可能变成现实。走投无路的赵先生决定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一番沟通后盛廷律师告诉赵先生:此次征收主要有三个问题。首先,按照法律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要发布一系列公告,包括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征收主体也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赵先生没见过盖章的公告文件,也只有村委会出面。这说明征收合法性存疑。其次,征收要合理安置补偿,要按照房屋、土地价值“拆一补一”,这是最低补偿标准。如果连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长远生计有保障都做不到,已经违背了征收的基本原则。最后,村委会说不签字同意就收回宅基地,这种“威胁”从法律上讲是违法的,不管是收回宅基地还是强制拆除,都有法定程序在,由不得任何人肆意妄为。


听完盛廷律师的分析,赵先生也认可盛廷律师的观点,并决定委托盛廷律师来代为处理自己的案件。目前,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将会尽职尽责,全力以赴、不负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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