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数额却未能达成一致,为此,赵先生等3户村民没有签订补偿协议。但最近,村委会却以旧村改造项目先后给赵先生下发了《收回宅基地使用权通知》《补偿安置》和《拆除房屋通知书》,通知的内容更强调,如果赵先生不自行拆除,村委会就将带人来拆除他的房屋。
明明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头,怎么最后却要以旧城区改造项目拆房腾地?赵先生还没反应过来,在收到通知的两日后,村委会就强拆了赵先生的房屋。“强拆现场有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但都戴着口罩,来的车辆也都遮挡着车牌。”赵先生回忆道。
据赵先生说,这里大部分村民在几年前买了回迁房签了交宅基地换新房,和赵先生一样没签协议的邻居的房屋也先于赵先生不久被强拆了。
除了房屋被强拆的问题,赵先生的承包地也被以租代征,在租出去后,村里就以旧城区改造的名义建了房,现在房子也已经卖出去,赵先生才逐渐意识到想要拿回土地几乎不太可能。
按照现在的补偿方式,村里每年只给几百块的租赁费用,显然是难以保障赵先生的长远生计,为此,赵先生希望能够获得一次性足额的补偿款。
赵先生的核心诉求是希望借着土地的问题来促成房屋补偿的事宜。在沟通中,盛廷律师分析,从赵先生既有材料来看,没有办法直接认定镇政府或县政府拆除房屋强拆的行为,直接起诉镇政府或县政府强拆违法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律师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在确定证据后,针对强拆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同时向公安部门申请要求针对强拆事项立项,明确强拆主体的责任。
如果法院判决政府不承担责任,则针对拆除房屋责任方村委会提起民事诉讼。总之,尽最大可能维护赵先生的合法权益。
目前,赵先生已经委托盛廷律师介入该案,盛廷律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赵先生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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