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盛廷普法的深入,大多数被征收人也已经了解到在面对不合理征收补偿标准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很多当事人自行起诉后往往会面临法律程序无法衔接的问题。征拆案件的维权不是仅凭一个程序、一次开庭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更多的是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策略甚至协商谈判来逐步推进,最终来获得合理合法补偿的。
近日,北京房山某村的刘先生因为河道拓宽项目征收找到盛廷律师,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提起了撤销《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诉讼,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怎么样才能合法有效争取补偿,成为了困扰刘先生心头的一块大石。
刘先生的房屋是2019年父亲去世后继承得来,早在2006年,刘先生的父亲在村委会批准下建造了100平米的砖木结构彩钢房,宅基地大概有300平左右。继承房屋后,刘先生一直在该房屋居住使用、出租经营至今。
明明是有批准的房屋,却在2024年被镇政府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征收办责令刘先生自行清理建筑内物品,刘先生起诉后,法院撤销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是之后的维权道路依然充满崎岖,虽然征收办不再给刘先生扣违建的帽子,但依旧认为刘先生房屋使用的土地不是宅基地。
在农村房屋征收补偿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永远是土地,因为涉及到村民的安置补偿利益,如果不算宅基地,则意味着刘先生没有办法获得相应的安置,只算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也仅仅只有20万元。
“别的村民都是口头说的,宅基地一平米给15000元,正常算下来我们应该是房子的补偿款和450万左右的宅基地补偿款。”面对如此差距,任谁都不能无动于衷,自然刘先生也不例外。
刘先生还说,自己的房屋对外出租,每年也有20万左右的收入。一旦不算宅基地,他将损失惨重,更无法保证原有的生活水平,而征收的宗旨本就是“保障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样赤裸裸的不合理与不公平,自然是可以诉诸法律。
在自己起诉无果后,刘先生想要委托具有丰富征拆领域经验的盛廷律师介入为其争取相应的补偿,目前,盛廷律师已经代理此案,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刘先生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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