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申家两处房屋被征收,祖宅因面积较小被认定为生活辅房,申父的补偿资格被剥夺,由于受到胁迫,申家人没有抗住压力签订了补偿协议。此后,申家人先后以要求撤销协议和要求履行补偿安置职责为由,自行提起相关诉讼,案件经一审二审皆败诉了。山穷水尽时,申家人找到了盛廷律师,希望律师能为他们维护权益。
此案由盛廷团队马娜、渠旺鑫、付顺托三位律师负责承办。接到案件了解详情后,盛廷律师团队都觉得这是个棘手的案子。当事人自行将法律程序走完,这种案子如果不是找到新的足够强有力的证据,几乎没有推翻的可能。
好在通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后,三位律师找到了案件的切入点,拿到对申家人有利的证据。由于此案已经被当事人自行走完了所有法律程序,律师决定去申请抗诉。
在经过听证后,省检察院认为案件存在错判可能,通知当事人将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振奋人心的消息来了!日前,当事人收到最高检下发的通知:最高检决定受理此案。
(具体案情,可看点击查看前文:《江苏拆迁:被迫签订不合理补偿协议,屡次诉讼失败,盛廷律师助力争得一丝生机》)
申家人收到最高检受理通知时,心情十分激动,走到这一步历经坎坷。很多遇到类似情况要申请抗诉的当事人非常关心抗诉的成功率。抗诉不同于一般的诉讼程序,当事人对这最后的救济途径往往抱有极高的期待。检察院抗诉成功率如何,现阶段并没有这方面的官方统计和公告。由于少数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甚至法庭审理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出现错判,此类案件在抗诉阶段获得了成功,这些都能在检察院的官网上看到案例。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还是希望当事人要对此类案件持有理性态度,即抗诉能否得到支持,要取决于案件事实是否能够得到查明并有证据支持。
我们联系到申家代表,了解这一路的心理历程,希望能给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一个参考。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录音做了变音处理,请理解。
问1:当初为什么想着自己去打官司?是觉得自己占理,所以一定能赢吗?还是觉得打官司不难?
当事人:不是,其实打官司,我们也不愿意打的,民告官的案子对比其它的案子很难打。你看官司从2017拆迁到后来我们2019年起诉,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最终的结果,所以打官司我们是不愿意的,是行政部门相关人员不帮我们解决问题,让我们被逼无奈去打官司,是这个原因。
问2:从申请撤销补偿协议,到要求征收方履行补偿安置职责,两个案子一审、二审接连败诉,能走的程序基本到尽头了,这对您是不是意味着绝望了?
当事人:我们是想通过司法途径、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通过打官司发现,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完全是依法办事,像我的案子最明显的是个错案,房子还没有履行安置分配,但法院就认定已经履行安置职责了,这与事实不符啊。一审、二审错判后,我们还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只是相关人员不作为,只要有理,我们还是要进行到底的。
问3:如何想到找律师走抗诉程序的?
当事人:我们走了弯路。在自己起诉后我们也有总结,家庭内部意见有了分歧。有家人认为之前败诉跟没找律师有很大关系,律师可以跟法官直接沟通,我们这个案件,法官都没有询问过我们,提交补充材料,也没采纳。我们就分析,是不是因为我们不是律师的原因。我单位同事委托了盛廷律师,他推荐我找你们。现在我们找了你们律师后也觉得,确实需要专业律师来做这个事情,律师提醒我们通过信息公开,找到新证据了。
问4:您这个案子能得到最高检对抗诉的认可,并得以受理,是非常不容易的,对其他有类似您这种情况的当事人有什么想说的吗?
当事人: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打官司还是要请专业律师,现在我们到最高检这步,本身就有要求要找专业律师的,不请律师即使受理也有问题,这跟一般诉讼不一样了。还是建议请专业律师,优秀的承办律师对案件是有影响的。
盛廷律师心里有话说:
在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中,双方的诉讼能力相差悬殊,往往无法形成有效的诉辩对抗。老百姓很容易将行政程序中地位不平等的认识延伸到诉讼程序中。
有的原告因法律知识匮乏,不知如何举证、质证,围绕焦点准确陈述意见,导致案件关键事实常常被淹没在不着边际的故事叙述中;有的原告反复诉讼,绕了一大圈弯路后,仍未触及根源问题;有的原告看不懂、不理解判决,选择信访、申诉等,案结事不了。究其原因,缺乏专业的法律引导是主要因素。
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帮助当事人更准确便捷、更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律师在原告、行政机关、法官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打通了原告与法官之间的法律知识屏障, 弥合了原告与行政机关的交流鸿沟,增设了一条原告对行政判决的理解通道,这对案件走向和结果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