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关于部分人员无端诋毁盛廷律师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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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4/11/21
关键词
声 明
近期,有当事人反映,在其维权过程中,盛廷律师到当地普法,村委会人员在微信群中诋毁盛廷律师,并声称我所陈伯文律师“资格证是无效的……其本人是无执业资格律师,到我村普法纯属欺骗行为”。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郑重声明:
陈伯文律师为我所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为“称职”(相关考核备案结果见下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均规范执业,向当事人出具律师执业证,请广大被征收人仔细甄别。
当事人也可通过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律师查询”页面(https://bj.12348.gov.cn/lawservice/lawservice?ViewType=person&ContentType=LawyerType)查询律师执业及年度考核备案情况。
欢迎当事人依法监督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依法执业情况。监督电话:010-51726668。
对于无端诋毁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我所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