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廷的征收法律问题热线电话,经常被询问到这样一个问题——我家的地值多少钱?
首先,小编在这里要纠正一下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的,个人只有使用权。然后下面主要解答“地值多少钱”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直接为征地服务。
两者在实质上没有区别,都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都有制订的基准时点,3~5年调整或更新一次。
不同的是实行区域不一样。在东部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应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在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应积极推进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其他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国土资源部为指导各地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特下发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指导性意见》,各地区参照执行。
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的对比
基准地价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的主要作用是为各级政府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时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为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转让时提供参考依据。
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是宗地评估、地价管理和有关税费确定的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流转制订的,因为在土地市场流转的主要是国有土地。2019年《土地管理法》修改后,集体建设用地有望进入土地市场。目前,集体土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正在研究部署中。现阶段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入市可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执行。
两者的区别:
1、基准地价是土地初始价,也称城市基准地价,是大面积评估的区域平均地价。标定地价则是具体到宗地或地块的地价,亦称宗地地价。
2、基准地价以考虑宏观区域因素为主,标定地价则还考虑地价的微观区位因素,更为接近市场交易地价。
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定期确定。
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制订要严格遵守土地分等、定级估价等各项国家和土地行业技术标准制订。主要依据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TD/T 1052-2017《标定地价规程》、GB/T 28406-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TD/T 1009-200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且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制订后都要依法公示。
简单的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政府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时,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的一个参考价。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时,确定流转金额的参考值。
他们分别管理着国有土地的一进一出。
所以“我家地值多少钱?”这个问题表述的并不准确,如果您拥有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可以成为您可能获得相关补偿的衡量标准。如果您拥有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可以成为您可能获得相关补偿的参考标准。至于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在整个征收土地过程中没有什么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