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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设施农业用地,2020年最新规定灵魂8问
已被浏览2596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12/18
关键词

★ 目录 ★

  1. 什么是设施农用地?

  2.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地类?

  3. 设施农用地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吗?

  4. 设施农用地的规模如何确定?

  5. 设施农用地是否可以建多层建筑?

  6. 设施农用地如何办理手续?

  7. 设施农用地能建农家乐、开餐馆吗?

  8. 设施农用地可以占用林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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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设施农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作物种植的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


①种植设施用地: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


②养殖设施用地: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2、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地类?


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


3、设施农用地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吗?


①种植设施用地:看是否对耕地耕作层有破坏。


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②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涉及少量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涉及少量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但也必须补划。


4、设施农用地的规模如何确定?


看护房执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标准。即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15平方米以内”,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22.5平方米以内”,其中严寒地区控制在“单层、30平方米以内”(占地面积超过2亩的农业大棚,其看护房控制在“单层、40平方米以内”)。


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 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5、设施农用地是否可以建多层建筑?


①种植设施用地:不能(否则可能出现新的“大棚房”)。


②养殖设施用地:允许,但要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


6、设施农用地如何办理手续?


设施农用地实行备案管理(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后向乡镇政府备案),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

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7、设施农用地能建农家乐、开餐馆吗?


不能。


设施农用地不能用于改建住宅、私家庄园、别墅,不能用于餐饮、娱乐、康养等经营性用途。


如果要用于这些用途,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因为农产品深加工、农家乐、餐饮、住宿用地等不直接为生产服务或与生产直接关联,不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属于农村二三产业用地,原则上应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8、设施农用地可以占用林地吗?


可以,但需按林业管理规定办理使用手续。


生猪养殖使用宜林地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地承包方或经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这部分宜林地的使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定额,养殖结束后,要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生猪养殖使用除宜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要改变林地用途的,需要使用林地审核手续。



撰稿|胡拓颖

审稿|杨玉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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