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中,存在着大量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的情况,征收方为了加快拆迁项目的进程,往往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甚至是强拆公民房屋。先征收后补偿本是违法的,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却层出不穷。
房屋被强拆后,往往会出现行政赔偿的问题,但关于行政赔偿的标准应当如何确定,过去各级法院并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行政赔偿案件作出司法解释,明确了这一标准。
一、被征收人为什么要关注司法解释?
很多当事人可能不能理解司法解释的意义,先来说一下为什么作为被征收人要关注司法解释。
首先,司法解释是属于法律解释的一种。为什么需要对法律作出解释?这是因为法律在适用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如果不进行解释,司法人员在审判案件中也不能很好地适用法律。
司法解释,就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是“两高”,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效力上,司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后,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应当遵照执行,严格依法进行。
由此看出,司法解释对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与案件有关的人具有约束力。
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赔偿不能低于补偿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行政赔偿的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文件在第二十条规定了:
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害,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价格不足以弥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因此,面临征收拆迁时,房屋被违法征收征用,如果行政赔偿金额比安置补偿金额还要低,那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三、司法解释何时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
本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7〕10号)同时废止。
本规定实施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也就是说,从5月1日起,被征收人应当注意: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对于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正及时审理好行政赔偿案件,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对行政机关的精准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强化产权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