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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被自然资源部通报了
已被浏览1202次 更新时间: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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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皓村,位于福建省霞浦县东部,靠山靠海,是国内著名的闽东渔场所在地。小皓村风景秀丽,2013年就被规划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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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1年8月,有媒体报道,这个美丽小村的宅基地被多个外村人购买,买家户籍涉及北京、福建、山东等地,称只要有关系有门路,就能在小皓村买上宅基地,建起独栋别墅。大部分别墅建好后“不敢住进去”,闲置多年,光等着涨价了。

 

自问题被爆出后,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和福建省政府介入调查。

 

近日,自然资源部通报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指出:小皓村新农村建设中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问题,最严重的是将冒用村民名义套取的宅基地非法出售给村外人员并开发经营,教训十分深刻。处理的结果是将非法出售给非本村人员的集体土地全部收回村集体;部分拆除后恢复土地原状,涉及的23名有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小皓村事件,不是个例。随着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将逐步完善,农村的宅基地价值也水涨船高。很多城市居民因向往农村生活,想要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由此出现不少宅基地买卖纠纷案件。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宅基地都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因此,农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只有基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才能获得其使用权,也只有本村村民之间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在转让时,需经过村委会同意和乡镇政府批准,受让方还得满足“一户一宅”要求:名下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相关法律也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因此,非本村人、城市户口去买卖农村宅基地,其买卖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小皓村事件教训深刻。宅基地的管理在不断加强,各地虽推出宅基地试点改革,在试点内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跨村镇流转,希望以此盘活宅基地,但仍未大范围正式实施。盛廷律师也提醒大家,在购买农村宅基地前,要了解自己是否具备购买资格,慎重考虑,否则即使签订宅基地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得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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