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强拆律师律师开庭】伊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审理由翟根才律师、龚鹏菲律师代理的强制拆除及行政复议一案
关键词
行政复议
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 09:40
伊州区人民法院 第十一法庭
原告:李某
被告:哈密市伊州区自然资源局、伊州区人民政府
律师:翟根才(电话:13683573225)、龚鹏菲(电话:15910613941)
案由:强制拆除及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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