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强拆律师开庭】高唐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审理由翟根才律师、龚鹏菲律师代理的强拆及赔偿一案
关键词
强拆违法
2019年12月09日 星期一 09:00
高唐县人民法院 第九审判庭
原告:张某
被告: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
律师:翟根才(电话:13683573225)龚鹏菲(电话:15910613941)
案由:强拆及赔偿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