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拆迁律师开庭】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审理由翟根才律师、龚鹏菲律师代理的行政复议一案
关键词
行政复议
2020年05月08日 星期五 10:30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三审判庭
原告:李某
被告:哈密市人民政府
律师:翟根才(电话:13683573225)龚鹏菲(电话:15910613941)
案由: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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