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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审理由潘金忠律师、龚鹏菲律师代理的房屋征收决定一案
承办律师: 潘金忠 龚鹏菲 已被浏览1895次更新时间:2019-03-07

龚鹏菲律师潘金忠律师


2018年8月20日  星期一  08:30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审判庭

原告:占某等3人

被告:玉山县人民政府

律师:潘金忠(电话:13811676809)龚鹏菲(电话:15910613941)

案由:房屋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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