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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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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即便认定合法,你也必须保障别墅拆除补偿合法,第二集(上)
已被浏览1406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 2020/09/20



风景名胜区如何认定?


毕文强:就是我们一直在探讨的,这个房子如果是在公共利益的,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这公共利益的界定呢,是真实的的还是虚假的,我们怎么去辨别?


张合刚:这就涉及到就是说政府所谓的公共利益,是不是一个真正法律上的公共利益!


毕文强:对,


张合刚:你行政机关,需要提供相关的纳入风景名胜区的一个政府文件,这是界定纳入风景名胜区的就是相当于一个批文,这个文件应当从现行的风景名胜区的条例来看,因为风景名胜区它后两级,

  • 一个是国家级,

  • 一个是省级,


毕文强:首先要查明是不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这种认证成省级、还是国务院的,是吗?


李笃振:考察


毕文强:考察是吧!在申报这个过程中,是不是有一个申报程序呢?


张合刚:对,

  1. 省级民政区一般是有,县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向省级人民政府提交相关的一个材料,有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批准。

  2. 而国家级的,它是逐级进行上报的,他报到是国家的,国务院下面一个主管部门。


如何审查风景名胜区的合法性?


毕文强:我为什么提这个问题?这是一个律师的职业本能啊!我对任何事情都持一个怀疑态度,去鉴别它,

  • 即便说,它已经纳入了风景名胜区,我对于说它纳入的行为,以及这个前置条件的合法性,我们有没有必要审查,

  • 另外一点,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如何审查?


张合刚:这就涉及到一个风景名胜区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的问题,对这个文件,就是启动一个司法审查。

首先必须说,提起一个诉讼


毕文强:也就是说有手段的。我们是有程序或者来启动的。


张合刚:但是 现在就是说,批文纳入风景名胜区,对这个业主有资格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有没有就是说行政诉讼法原告资格的问题,


如果即使没有原告资格,行政机关在实施风景名胜区这个文件过程中,他需要后续做出一些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下达一个违法的一个通知,他这个时候有可能说,你的房屋已经与某年某月某日纳入了风景名胜区,而在审查违建的通知也好 ,认定也好,这个时候


毕文强:提起附带审查。


张合刚:对,咱们提就是说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一个附带性审查,


毕文强:对抽象行为,虽然不再说抽象和具体了,但是仍然可以提前审查。


张合刚:就反应了刚才你所说的,他这些一系列申请以及到批准,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的情况下,你就是说在法院在进行附带审查之后,会要做出一定的处理的。


毕文强:也就是,其实,至少是一个思路和一个路径。


李笃振:这是一个思路,但是这种情况:

第一点呢,它必须适用与原来确定不是风景名胜区,刚刚列为风景名胜区,我觉的这个可能是一个比较小众的,比较少的这么一种情况,

第二点呢,风景名胜区的划定,对于业主来讲,因为考虑的是说,要不要拆我房子怎么拆,要不要补偿,怎么补偿的问题?就是说,相对于这个问题来讲,风景名胜区的划定,它是属于一个间接性的这么一个法律关系,一个法律行为。


毕文强:他会不会有点类似于说我在征收拆迁案件里面,我对你征收行为本身的合法性我要进行审查,我们在征收过程中,通常咱们都是分成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说,你的征收的合法性,我肯定是要审查的,

另外一个部分就是,即便你的征收合法,你也必须保障我的补偿合法,合理。别墅的拆除,本身你认定这种风景名胜区行为是否合法,其实我应当审查,同时即便你认定了合法,你也得保障我的权利的这样一个补偿的合理合法,我觉的这是一个逻辑啊,


李笃振:我认为还是有区别的,风景名胜区的划定,我感觉这是一个远水,现在就解决不了我近渴的问题,


毕文强:近渴就马上,拆土机已经到门口了,


李笃振:因为风景名胜区的划定的行为,说实在的在司法实践当中,我觉的可能你能否立案,都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他本身不是相当于征收决定,他应当相当于什么,


你比如说咱们需要建一所学校,然后从而做一个征收决定,现在对于房屋征收有直接法律关系,是征收决定,而征收背后的建学校的行为,批准的是否合理合法,跟征收行为呀,它是一个间接的关系


毕文强:这不恰恰就是一个公共利益的审查吗?


李笃振:是这样,是一个公共利益的审查,但现在的问题是说,风景名胜区的划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它公共利益,


毕文强:你认为更间接了,


李笃振:对,我认为审查风景名胜区的划定的它的程序,这个是跟公共利益,它不是一个成必然的关系,它不是一个直接关系


毕文强:它是一个间接的关系,如何去认定是一回事,只要是名胜风景区,但本身是一个公共利益,是这个逻辑是这样的。张律师同意这个逻辑吗?


张合刚:我不同意这个逻辑,这个风景名胜区的一个划定,他严格意义上来讲,作出一个征收程序来走,他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认定公共利益的一个前置文件,这个前置性文件,在进行司法审查的时候,它起诉就是说,刚才前面已经将到了,

  • 一种是附带性审查,

  • 如果在当事人,没有提出附带性审查的过程中, 那法院在原告提出划定文件的,不合法性的情况下,你法院也需要进行一个审查,但他审查的标准跟附带性审查的标准完全是不一样的,因为从行政诉讼法对相当于一个前置性的文件,进行一个审查,它适用的审查的标准,叫非诉审查标准,简单的概况的标准就是说,是不是存在一个重大,明显违法这种情形


毕文强:合理性原则,是吧


张合刚:它不叫合理性,重大明显违法,它其实就是说,我们平常所说的这些个无效的标准了,界定标准了,如果你要确实划定这个文件,存在一个重大明显违法情形,它是一个无效的,它这就是不能作为征收决定,界定公共利益的证据,来进行使用的


毕文强:我们来推断一下,当地政府在当时去申报之前,他已经知道了这里面有一批业主了,它在申报的时候要不要对这批业主有知情权,


张合刚:这个就涉及到一个,就是说它是不是    一种重大行政决策,


毕文强:对啊,就像规划变更一样。


张合刚:如果涉及到一个重大行政决策,你在进行一个报批的过程中,需要征求划定范围内的这些,潜在的利害关系人的一个意见。


毕文强:李律师认同这个说法吗?


李笃振:如果原来不是风景名胜区,现在被划为了风景名胜区,而这个行为导致业主的房屋要被拆除的话,那么这个行政行为就划为风景名胜区跟业主当然是有直接重大的利害关系,那么在报批时,应当是履行相应的告知程序。


张合刚:李律师,其实他就涉及到一个前提,我买的时候,他不是风景名胜区,买了之后它已经被划入了风景名胜区,如果一开始它就属于一种风景名胜区,它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毕文强:对,其实我们发现了一种救济途径和方式。


李笃振:对,可以尝试


如果政府违法拆除,可不可要求惩罚性补偿?


毕文强:我想我们还是要回到原来的一个问题上来讲,就是说补偿,要不要基于政府信赖利益严重丧失,要求有一种惩罚性的这种补偿。


张合刚:你讲这个问题,我再补充一点惩罚性的,其实就是涉及到业主它的一个可得利益,能不能得到一个保护,或者能不能得到司法一个支持的问题,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以及国家赔偿法来看,可得利益是不予补偿或者赔偿的。


毕文强:就是说它不直接,


张合刚:对


李笃振:我补偿一下,观点完全同意,关于可得利益问题,前两个月我接过一个案子,山东临沂的一个无证齐全的别墅区的拆迁,当地政府是怎么做的呢?就是按照拆违建的途径,都下的拆除违建的通知,然后告知业主,如果你们配合拆迁的话,那么当时你们的购房款全额返还,大概是6000块钱一个平米,如果不配合的话就是违建,拆了白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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