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河北拆迁:政府以不在红线范围内为由拒绝评估,却要求村民自行拆除房屋?盛廷律师介入维权
已被浏览12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18
关键词
“我们家这房子是2014年盖的,地是我爷爷年轻时种菜的闲散地,现在村里拆迁,政策说‘一户一宅’,我家兄弟俩都成年了,符合条件,可这房子突然就不给认了。”近日,河北某村的村民刘先生一家因为征收补偿问题联系到了盛廷律师。
据刘先生等人说,他家三户三宅,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在初步评估的时候,工作队还给认定一户一宅,可评估完没过几天,政府却以不在红线范围内为由,拒绝给房屋认定,后来更是下发《土地违法案件自行拆除、清理通知》,要求刘先生等人自行拆除房屋。
“红线应该是今年才确定,至今我们都未看到红线四至”。眼看着政府反复不定的做法,刘先生等人不禁起了疑心——如果不在红线范围内,怎么居住了十几年的房屋却要被认定是违法占地?如果在红线范围内,为什么却得不到任何补偿呢?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批文、红线范围、补偿标准等都应当依法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然而现实中,像刘家这样直到收到拆除通知才意识到自己“被违法”的家庭,并不少见。他们没有看到正式的征地公告,也没有签过任何补偿协议,唯一的凭证只是一张初评公示编号。
律师在接待过程中指出,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前,必须依法履行调查、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等程序,否则涉嫌程序违法。而一句“在红线外”并不能成为否定老百姓合法权益的理由。
目前,刘先生等人决定委托盛廷律师,希望借助法律,把事实理清楚、把权益说明白。他们想要的只是一个依法依规的处理结果。盛廷律师也必将尽职尽责、不负所托,维护刘先生等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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