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3000多平厂房评估漏项,产权人提出异议后,街道办张贴出“违建决定”试图压缩补偿
已被浏览21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09-22
关键词
厂房拆迁
1991年,陈先生和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村里1000多平的工业用地建设厂房经营使用。由于区位比较好、紧邻国道,陈先生的经营顺风顺水、日进斗金。为了提升土地利用率,2011年,陈先生拆除了原来的厂房,在土地上建设起三层的厂房。2016年,经过申报之后,陈先生又将厂房面积增加至3900多平1米,主要用于出租。这间厂房的租金成了陈先生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
眼看着自己的投资开始产生利润,陈先生心里有说不出来的开心,可没高兴多久,2024年,区政府发布的一份《征收土地预公告》打破了他对未来的美好幻想——陈先生巨额投资的厂房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2025年7月,评估的结果让陈先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他决定将面临的情况诉诸法律。
2025年7月,盛廷律师一行来到陈先生所在的工业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陈先生的描述,律师了解到,征收方对评估结果的确定未充分考虑厂房实际租赁收益及市场价值,补偿标准明显偏低,难以覆盖陈先生的建设成本与预期收益。
不仅如此,陈先生的厂房还被张贴了“违建通知”,街道办要求陈先生在5日内进行申辩,尽管陈先生提交了申请,街道办还是作出了《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试图通过认定“违建”的方式要求陈先生接受当前的补偿价格。陈先生对街道办的行为表示“无法理解”,希望通过律师介入来协助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征收改造本应兼顾公共利益与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而非让被征收人陷入 “补偿缺失、程序模糊”的困境。相信在盛廷律师的专业助力下,陈先生能通过法律途径,破除当前困境,成功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守住自己的财产与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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