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王女士母子在二十年前从一名张姓人手中购买了一处房屋,双方签订了《买房契约》。约定将土地上的166平米的无证房和45平米的有证房出售给王女士用于经营生活。王女士没想到,这处房屋在之后的二十年里,竟然遭遇两次强拆。
2000年,张先生在此处建设了一处200多平米的房屋,其中有45平办理了“房本”。房屋被卖给王女士之后,王女士办理了营业执照,用于经营煤炭及建材生意。好日子没过多久,2009年,这处房屋所在的地区涉及拆迁,开发商未与王女士等沟通过补偿问题,更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两年后,地面上的无证部分的房屋被“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除,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王女士母子只能委身在那间四十几平的小屋里继续生活。
2025年,由于房屋过于老旧,王女士申请了重建和翻建房屋,就当主体结构都已经盖完的时候,2025年6月30日,当地五个机关单位联合作出《立即拆除通知书》,要求王女士立即拆除已经建设完成的房屋主体。7月17日,建好的房屋被强拆,所有的建材都被拉走,并用围挡将他们的房屋围了起来。王女士不服,决定委托专业的律师维权。
盛廷律师认为,实施强制拆除之前,行政机关应先调查取证确认建筑是否违法,再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并送达,告知当事人复议、诉讼等权利;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且未行使救济权利的,经书面催告后,行政机关可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王女士家的房屋,两次遭遇拆迁,但每次都未经法律程序实施强制行为,涉嫌违法。
如今,盛廷律师已经接受王女士的委托,此案交由盛廷律所项目团队处理。我们期待通过专业法律工作,厘清案涉土地的房屋建设情况和征收情况,推动合法合理的补偿方案落地,女士能得到法律坚实的保障。如果该地区有其他被拆迁人有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可致电盛廷律所官方咨询010-60646818,律所会安排该地区案件负责人为您提供咨询服务与初步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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