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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不认可拆迁补偿金额,就把房屋认定成危房,并断水断电?盛廷律师介入维权
已被浏览8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2-25

丁先生是安徽某市居民,其居住的房屋是父亲单位的福利分房,居住了二十多年,花钱购买成自家房屋,并且拿到了房本。如今面临城市更新项目需要拆迁,他们不认可拆迁的补偿金额,希望协商沟通评估方案和补偿金额,可等来的不是征收方的谈判,而是一纸危房鉴定书。

 

丁先生说,2024年5月20日,安徽某区人民政府发布科技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丁先生家未提起复议或诉讼。7月,征收方启动上门评估,但丁先生明确拒绝——因为评估公司的选定全程未让被征收人参与,程序明显不公。同年8月,评估报告被直接贴在门上,房屋补偿金额约230万元,丁先生对该结果不予认可。


就在丁先生等着征收方找自己沟通或者重新评估的时候,他们先后收到了补偿决定书和危房鉴定书,征收方以他们居住的房屋是危房为由要求他们搬迁。


居住三十多年的房子,一直都好好的,怎么遇到征收突然就变‘危房’了?”丁先生不解,但区政府接下来的操作让丁先生明白了他们的真正用意。就在收到危房鉴定书不久,丁先生家就被断水断电了,如果说断电尚且能接受,楼房上断水可是“真要命”。这个操作让他们的房屋彻底无法居住。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丁先生不得不找到律师咨询。


盛廷律师分析认为,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依法享有参与选定评估机构的权利,评估程序应公开透明;以危房认定为由施压、停水停电逼迫搬迁的行为,更是严重违反法定征收程序。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D级危房才是必须要搬离的情况,政府的C级危房鉴定书并不是必要的搬迁理由,这个鉴定结果是明显的另有所图。


为争取公平合理的安置补偿,丁先生选择委托盛廷律师维权。律师将通过律师函、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或诉讼等法律程序,结合谈判协商,厘清征收过程中的违法点,助力丁先生守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盛廷律所咨询联系方式400-008345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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