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邻居拆迁时却把自己家房子碰坏了,至今都没有个说法?
已被浏览60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1-20
“邻居房屋被拆除时,他们把我的房子撞坏了,至今没法居住,征收补偿也谈不拢,这事儿总得有个合理说法!” 山东某地的郭女士满心无奈。
郭女士是山东某村村民,持有合法宅基地相关证件,房屋占地面积190平方米,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含5间正房和7间平房。2017年,当地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方提供房屋安置和现金安置两种方式,但双方始终未就补偿面积达成一致。
让郭女士感到困扰的是,2017年征收方拆除邻居房屋时,不慎对其房屋外墙造成结构性损害。虽经村委会简单处理,但房屋已无法安全居住,该问题多年来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此外,整个征收过程中,郭女士未见过任何征地批文、征收公告或补偿方案等法定文件。
律师认为,集体土地征收必须依法公示相关文件,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与参与权。征收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应依法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补偿标准需公平合理。郭女士房屋受损未修复、补偿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相关问题长期搁置,合法权益被严重忽视……
为争取合理补偿、解决房屋损坏问题,郭女士正式委托盛廷律师。律师将核查征收程序合法性,主张房屋损坏赔偿,推动补偿协商,助力其拿回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平权益。

如果您有征地拆迁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解决:
--------《《《《点击一对一咨询解答》》》》--------
盛廷律师事务所官方联 系电话:400-0083455(征地拆迁等法律问题解答)
最新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