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需严守核心程序:先取得合法征地批文,再发布征收公告与补偿方案,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关键信息,征求被征收人意见,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补偿需遵循“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结合土地用途、房屋价值、经营收益核算,签订补偿协议后再实施征收。
河北省某村村民霍先生的遭遇却违背上述法律要求。作为本村集体成员,他2018年投入90余万元,在两处宅基地(一处自有、一处购自邻居)上建成120平方米房屋及487平方米棚子,取得营业执照后长期经营服装加工,年流水达500余万元,建房时已向村委会缴费并持有收据。此外,他还有2.34亩土地及爷爷名下的4.74亩土地,也面临征收。
近期,村里告知其房屋和土地将被征收用于修绿化带,但未出示任何征地批文、征收公告或补偿方案。征收方仅口头称需要占用房屋约29米,具体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均未公示,仅通知“签字领钱”。
因征收线路斜穿房屋和土地,部分征收后剩余场地无法正常经营,霍先生提出全部征收的诉求,却始终未获回应。考虑到自己的巨额投入和征收现实,霍先生决定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盛廷律师通过霍先生的描述分析认为,征收方涉嫌多项违法:一是未履行审批和公示程序,未提供核心文件,剥夺村民知情权;二是部分征收未考虑房屋经营属性,将导致经营无法持续,违背合理补偿原则;三是当事人持有村委会缴费收据、营业执照,能证明房屋及土地合法使用,相关权益理应受到保护。
为核查征收合法性、争取全部征收及合理补偿,霍先生正式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维权。后续,律师将通过信息公开、核查审批手续等法律途径,调查法律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助力其依法维护财产与经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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