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需严守法定程序,《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明确:征收必须发布征地批文、补偿方案等公告,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补偿应遵循“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若被征收人选择划地重建,需提供合法合规的宅基地并确保能办理相关证件,不得仅以口头承诺敷衍。
广东村民吴先生两户的遭遇却与上述法律要求相悖。上世纪,两人按“一个人头一间一千元”的约定,从村里购得宅基地,均持有合法宅基地证。其中,一户宅基地占地76平方米,建有三层房屋(含屋顶杂物间),总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另一户,房屋为四层,总建筑面积约420平方米。
近年来,村委会多次找两户协商征收事宜,却始终未明确征收项目名称,也未出示任何征地批文、征收公告或补偿方案。两户明确诉求为“划一块合法宅基地重建,补偿款足够重建房屋”,村委会虽口头承诺可提供同等面积宅基地,但未给出书面凭证,也未明确后续审批及办证事宜,让两户担心承诺无法兑现。此外,周边已签字的村民仅获得每平方米一千余元的货币补偿,远不足以覆盖重建成本,且部分未签字村民已收到违建通知及停水停电通知,征收方疑似以施压方式逼迫签约。
听完两户吴先生的描述后,盛廷律师做出初步分析认为征收方的做法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还可能涉嫌违法。
从程序上看,征收全程无任何书面公告文件,仅口头沟通,直接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程序严重不合规;从安置利益上看,划地重建的承诺仅停留在口头,无书面协议保障,后续宅基地审批、证件办理等均存在极大不确定性,无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从征收行为上看,部分村民在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向他人下发违建通知、停水停电,涉嫌以非法手段逼迫签约,违背征收应遵循的自愿公平原则;最后,现有货币补偿标准过低,远不足以覆盖房屋重建成本,不符合“合理补偿”要求。基于以上诸多不合理,盛廷律所认为,两户吴先生的合法权益疑似遭受严重侵犯,建议他们选择法律手段依法维权。
为核查征收程序合法性、争取合法的划地重建待遇及足额补偿,两户正式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维权。后续,律师将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核查征收审批手续、确认宅基地及房屋合法权益、沟通协商等法律途径,厘清案件事实,纠正违法征收行为,助力两户村民维护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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