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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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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入公告 | 刚说完土地要征收,转脸就和被征收人的家属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还把被征收人告上法庭?
已被浏览16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3-02
关键词 介入公告

集体土地流转需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集体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且必须征得土地使用权人同意,不得擅自流转或改变土地用途。


山东省某村村民孙女士一家的遭遇却违背上述要求。孙女士一家户籍在本村,合法耕种约6亩耕地二十余年。2024年11月4日,村书记告知孙女士的丈夫他们的土地可能要被征收。然而3天后,村书记竟直接与孙女士的婆婆李女士签订了3.65亩土地租赁合同,将承包地租了出去。


随后,某粮食种植合作社在该地块上建设了一千多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并进行水泥硬化。孙女士发现后马上找村书记交涉,对方称系政府征占,孙女士选择了报警,后警方并未处理相关案件。如今,该合作社反而以“排除妨害”为由将孙女士诉至法院。明明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损失,反而却成为了被告?困惑中的孙女士找到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咨询。


盛廷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孙女士的遭遇进行了分析和普法,孙女士认可律师观点,决定委托盛廷律师衣依法维权。


如今盛廷律师已经接受孙女士的委托,后续将通过诉讼、核查土地流转合法性及用地审批手续等法律途径,厘清案件事实,助力孙女士维护合法土地权益。

盛廷律所咨询联系方式400-008345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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