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入公告 | 3亩集体土地被转卖无补偿,村民维权反遭刑拘?盛廷律师介入维权
已被浏览17次 作者: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3-11
关键词
介入公告
法律明文规定,集体土地的征收、转用必须履行法定审批、公示程序,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村集体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合法权益;相关判决也明确,集体土地权属处置不得损害村民集体利益,公民合法维权行为受法律保护,严禁以刑事追责方式压制行政相对人正当权利主张,立法与司法实践均旨在全方位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权、监督权与维权的权利。
四川省某村的3亩多集体土地,在1966年交由供销社作经营性用房,当时市相关部门虽允许征用,却明确要求履行合法合规程序。2000年后,该地块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变更为国有土地,还被挂牌出让给个人用于建设,村集体始终未获得任何征地补偿款。
近十余年来,村民为索要补偿持续奔走维权。在建设方施工前,经街道社区调解,同意向6户代表每户支付不足3万元费用,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其中5户领取款项后,第6户前往领取时,建设方竟以“敲诈勒索”报案,5名村民因此被刑事拘留十余天。村民搞不懂明明是事先答应好的,他们也不清楚自己的哪些行为触犯了法律,让他们落得如此下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联合起来找到了盛廷律师。
盛廷律师在四川村民家里,为他们分析了他们的行为合法性与工程建设方的报案的理由,听完盛廷律师分析,村民希望律师协助自己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到合法的补偿,同时为被刑拘村民开展刑事辩护。
如今盛廷律师已经接受几户村民委托,后续律师将双线推进维权工作,一方面核查土地处置程序合法性,主张足额补偿;另一方面开展刑事辩护,全力维护村民的人身自由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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